坚持人民至上 凝聚奋进力量

发布时间:2026-01-26 10:46:30 来源:咸阳日报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将“坚持人民至上”确立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重大原则之一。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必须深刻领会坚持人民至上这一原则的理论逻辑、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

深刻领会坚持人民至上的理论逻辑

“坚持人民至上”是植根于理论渊源、历史传承、实践需求的必然选择,蕴含着深刻的生成逻辑。从理论根基来看,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提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和推动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的忠诚信奉者和坚定实践者,始终将这一理论内核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同时,这也充分传承了“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赋予了其时代内涵,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人民立场与传统民本思想的深度融合。从历史脉络来看,人民至上是百年大党初心使命的赓续坚守。我们党的历史就是一部与人民群众休戚与共的奋斗史,从革命年代“人民的支持是最大的妙计”,到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聚焦人民物质文化需求,再到新时代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始终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我们党不变的初心使命。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将“坚持人民至上”作为重要经验,深刻揭示了这一原则是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历史密码,是对党百年奋斗历程的深刻总结。从实践逻辑来看,坚持人民至上已成为新时代治国理政的鲜明特色。党的十八大以来,各项民生事业稳步推进、成效卓著,深刻印证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实践伟力。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既回应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也通过激发人民首创精神为高质量发展注入了不竭的动力。

深刻理解坚持人民至上的核心要义

“坚持人民至上”包含三重核心要义。第一,要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十五五”时期,要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围绕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新需求,将资源向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倾斜,例如,推动基础教育扩优提质、建设“好房子”、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回应“民之所盼”。第二,坚持发展依靠人民。“十五五”时期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必须尊重人民主体地位,通过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将群众智慧转化为政策源泉。要健全共建共治共享机制,破除体制机制壁垒,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发展的权利,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第三,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普惠性是检验社会公平的试金石。“十五五”规划需注重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在推动经济提质增效的同时,加强文化供给、促进精神共富,并通过优化收入分配、畅通社会流动渠道,让每个人通过勤奋劳动都能实现自身的发展,从而实现社会的共同富裕。

深刻掌握坚持人民至上的实践路径

“坚持人民至上”,其实践路径需紧扣“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惠及人民”核心逻辑,通过制度保障、民主参与、统筹推进构建闭环体系,让原则要求转化为可感知的民生实效。在今后的发展中,第一,要以全过程人民民主凝聚民智,夯实决策根基。坚持顶层设计与问计于民相统一,健全民意征集机制,如《建议》起草期间那样广泛吸纳群众意见,让政策制定更贴合民心。拓宽基层民主渠道,通过社区议事会、网络问政平台等载体,推动群众从政策参与者变为发展主力军,同时完善决策反馈机制,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确保发展方向始终与人民期待同频。第二,要以高质量发展托举民生福祉,筑牢物质基础。要立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要求,把发展新质生产力与扩大优质就业相结合,通过产业升级创造更多高端技术岗位。健全收入分配制度,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同时通过税收调节、转移支付缩小收入差距,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第三,要以普惠性民生建设回应关切,织密社会保障网络。在实践中,要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就业领域实施稳岗扩容提质行动,精准对接高校毕业生、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群体需求;民生领域优化教育资源布局、完善医保跨省结算、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构筑“一老一小”服务体系;安全领域健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让民生保障既有温度又有力度。以统筹协调理念破解发展难题,促进全面提升。坚持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良性循环,避免“见物不见人”的误区;统筹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丰富文化供给,提升人民文明素养;兼顾现实利益与长远目标,既解决当下民生痛点,又稳步推进共同富裕。通过区域协调发展、城乡融合发展,缩小发展差距,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杨 清)

(作者单位:中共咸阳市委党校)

责任编辑:赵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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