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咸阳乾县城区对外开放停车场→

发布时间:2026-02-13 15:59:14 来源:乾县城乡管理执法局

2月9日

乾县城乡管理执法局发布

咸阳乾县城区对外开放停车场公告

具体内容如下↓

咸阳乾县城区对外开放停车场公告

为进一步缓解周边区域停车难问题,优化城市停车资源配置,方便市民群众出行,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2月10日起,城区对外共享停车场正式开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放范围

1、公益开放类:乾县政府、自然资源局、电力公司、住房城乡建设局、烟草公司、教育局、卫健局、城关街办、水利局、建筑公司、市政处、羊毛湾管理中心、党校、婚姻登记处、国税局、移动公司、农村公路管理站、大市场办、乾陵大酒店院内(共计车位228个)

2、学校开放类:黉学门中学、黉学门小学、二中、高庙小学、花口中学。

3、社会开放类:新增三广场立体停车场(停车位126个)、新增二广场地下停车场(停车位80个)、新增检察院西侧(停车位80个)、新增率西小区对面空地(停车位80个)、高速车站门前(停车位60个)、沿街车位(停车位2261个)。

二、开放时间

1、公益开放类: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全天免费对外开放,工作日不对外开放,需在公休日/节假日后首个工作日7:30前驶离。

2、学校开放类:2月10日——2月23日早8:00——晚6:00对外开放(农历腊月二十三——正月初七)。

3、社会开放类:全天开放,除节假日免费外,其余时段正常收费,需在节假日后首个工作日7:30前驶离。

三、开放对象与车型限制

开放对象:无特定限制,面向全体市民及来乾人员,遵循“有空即停、先到先得”原则,不实行“一车一位”绑定。

车型要求:仅限7座及以下小型普通客车停放。

四、停放管理规范

(1)入场车辆须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指挥,按标识规范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无障碍车位及他人专用车位。

(2)车辆停放期间,车内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停车场管理方不承担车辆及车内物品的保管责任。

(3)严禁在停车场内进行车辆维修、加油充电(专用区域除外)、乱扔垃圾等违规行为。

特此公告。

乾县城乡管理执法局

2026年2月9日

责任编辑:殷萌璐
扫一扫分享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