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张中奖发票已被红冲处理!咸阳规范有奖发票试点活动秩序→

发布时间:2026-03-13 10:05:12 来源:咸阳市商务局

3月11日

咸阳市商务局、咸阳市财政局、咸阳市税务局

发布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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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咸阳市有奖发票试点活动秩序的通告

咸阳市作为全国有奖发票试点城市,本次有奖发票活动自2026年2月10日启动至7月31日结束,采用“线上即验即奖”与“线下定期摇奖”相结合的抽奖模式。活动开展以来,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有效激发了消费潜力。近期核查发现,部分发票存在违规红冲情形,甚至在中奖公示名单中亦出现红冲发票。为保障咸阳市有奖发票试点活动公平、有序开展,维护正常税收秩序和消费者、商户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本次活动相关规定,现就规范发票开具行为通告如下:

一、关于红冲发票的界定

红冲发票(即开具红字发票)是税务管理中的法定操作,仅限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法定情形时方可进行。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正当理由违规红冲发票,严禁以套利、重复抽奖为目的恶意红冲,严禁虚构交易背景规避活动规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红冲发票违规获利。

二、消费者参与活动的规范要求

(一)消费者应当依法依规参与咸阳市有奖发票活动,在发生真实消费后,合法取得以本人为抬头的咸阳市数字化电子普通发票。

(二)消费者不得要求商户无正当理由红冲发票、更改购买方信息后重新开具,不得为重复抽奖提出违规红冲诉求。

(三)已参与抽奖或已中奖的发票若被红冲,一经查实,中奖奖金须全额退回。拒不退回的,取消其参与资格,纳入活动异常名单,并依法追缴奖金;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消费者因自身误操作红冲发票的,应及时向活动平台或税务部门说明情况,主动配合完成整改;未及时整改导致后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三、商户开具发票的规范要求

(一)以下不合理开票要求,商户有权依法拒绝:

1.个人消费者要求商家开具未实际发生消费情形或与实际消费情形不符的发票;

2.个人消费者要求商家不合理分拆、合并开具发票;

3.个人消费者无真实退货理由,要求红冲发票并重新开具;

4.个人消费者要求商家对同一笔消费,通过更改购买方信息反复进行红冲后再开具。

(二)咸阳市行政区域内纳入税务监管的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等八大行业商户,应严格审核每一笔红冲请求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对无正当理由的红冲要求,应坚决拒绝,并主动向消费者做好政策解释,引导其依法合规参与活动。

(三)商户存在违规红冲、虚开发票、虚假交易、低价高开等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列入活动黑名单,并取消参与咸阳市有奖发票活动资格。

四、恶意红冲行为的处置

税务部门已建立发票红冲核验机制,对恶意红冲(包括但不限于多次违规红冲、虚构交易红冲、套取奖金等)实施精准识别、动态监控。一经确认,移交税务、公安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监督举报与奖金退回

(一)监督举报渠道: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纳税服务热线12366或全市统一咨询服务热线12345举报违规红冲行为,共同维护活动秩序。对查实的举报线索,将予以适当奖励。

(二)奖金退回方式:中奖发票被红冲需退回奖金的,相关消费者应主动联系活动平台,按指引及时办理奖金退回。对未按要求退回者,将依法依规予以追究。

规范发票开具是有奖发票活动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希望广大消费者依法依规参与活动、理性提出开票诉求,各商家严格按照规定开具发票,共同营造透明有序、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让有奖发票的惠民红利真正惠及千家万户!



咸阳市商务局

咸阳市财政局

咸阳市税务局

2026年3月11日



3月12日

记者从咸阳市商务局获悉

经咸阳市税务部门核查

在2026年元宵节期间举办的

“线下摇奖”和“特别抽奖”活动中

共有81张中奖发票已被红冲处理

根据

《咸阳市有奖发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现决定取消上述发票的中奖资格

并将名单予以公示:

(扫描二维码查看)

本公告发布后,如发生发票红冲但奖金已被领取的情形,相关用户须主动联系平台办理奖金退回。对未按要求退回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追究。(咸阳融媒全媒体记者:第五雪/文)


责任编辑:韩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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