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01 08:56:13 来源:咸阳市公安局
咸阳市公安机关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提醒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清明将至,春和景明。清明节是缅怀先辈、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也是踏青出游、亲近自然的美好时节。然而,春季气候干燥、大风天气频繁,加之去冬今春雨雪充沛,林下可燃物大量积累,当前我市森林火险等级持续攀升,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咸阳市公安机关特向全市人民发出如下郑重提醒:
一、增强防火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森林是咸阳的生态屏障,火灾是森林的天敌。一点星星火,可毁万亩林。据统计,绝大多数森林火灾系人为因素引发,其中祭祀用火、农事用火是主要诱因。请广大市民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极端危害性,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主人翁姿态共同守护我们的绿色家园。
二、严守禁火规定,杜绝野外用火
当前,咸阳市已进入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在森林防火区和高火险区内,严禁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山林;严禁在林区及林缘地带进行烧纸、焚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吸烟、野炊、烧烤、烧荒、烧秸秆、烧田埂草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公安机关将在重点林区、重点路段设立临时检查站,对进山人员和车辆进行严格检查,请您自觉配合,主动上交火种。
三、践行文明祭扫,弘扬时代新风
倡导以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网络祭扫等低碳环保方式缅怀先辈。目前,我市已通过“咸阳殡葬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开通网上祭扫渠道,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各公墓、陵园也将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等公益活动。请自觉摒弃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等陈规陋习,让清明更加“清净”与“文明”。在此特别提醒:烧纸、点烛、燃放鞭炮等行为一旦引发火灾,不仅造成生态损失,更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
四、落实监护责任,管好特殊人群
请各位家长及监护人切实履行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及特殊人群(如精神障碍患者、智障人员等)的监护责任,教育引导他们不玩火、不弄火。因监护不到位导致被监护人造成森林火灾的,监护人须依法承担相应民事甚至刑事责任。
五、一旦发现火情,科学避险扑救
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拨打12119(森林火警)、119(火警)或 110(公安报警)。报警时请尽量提供准确的火情位置、火势大小、燃烧植被种类及有无人员被困等信息。特别提醒:未成年人、老年人、孕妇及不熟悉火场情况的人员不得参与扑救,应迅速撤离到安全区域,确保自身安全。
六、严查违法用火,绝不姑息迁就
公安机关将持续开展“查隐患、破火案”专项行动,联合林业等部门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对违反森林防火规定、违规野外用火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警告、罚款或行政拘留;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
市民朋友们,守护绿水青山,就是守护我们的家园。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用文明之举告慰先辈,用安全之行守护家园,共同度过一个平安、文明、祥和的清明节!
咸阳市公安局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