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筑牢高质量发展根基

发布时间:2026-05-18 10:31:23 来源:咸阳日报

政绩观是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集中体现,是干事创业的价值标尺与行动指南。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必须从政治高度深刻回答“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根本问题,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正确政绩观与高质量发展相辅相成、高度契合,在价值取向、实践导向与历史考量上深度统一。

价值立场上,坚持“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高质量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树立正确政绩观,核心就是坚守“人民至上”,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的最高标准。

实践要求上,坚持“新发展理念是指挥棒”。高质量发展是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发展。正确政绩观要求打破“唯GDP”的路径依赖,推动工作重心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政绩考核需从单纯追求增长速度,转向综合考量创新驱动、绿色低碳、民生改善、安全稳定等指标,引导干部多做打基础、利长远、增后劲的实事。

历史维度上,坚持“显功”与“潜功”相统一。高质量发展非一日之功,需要久久为功的战略定力。正确政绩观强调“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要求领导干部既要做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显功”,也要甘于做铺垫性、基础性、利长远的“潜功”。

政绩观的偏差,是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障碍,必须高度警惕、坚决纠治。

一是把握好“显绩”与“潜绩”的辩证关系。要力戒“短平快”、易出政绩的项目,对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生态保护等周期长、见效慢的工作积极应对,筑牢发展根基、保持发展动能的可持续性。

二是重视“规模”与“质量”的协同发展。不能盲目铺摊子、扩规模,盲目举债搞建设,要重视发展质量与效益。积极面对经济运行,科学应对积累债务与金融风险,合乎高质量发展要求。

三是把“对上”与“对下”统一起来。不能把“领导注意”凌驾于“群众满意”之上,坚决抵制“材料出政绩”“数字出官”,甚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既要维护群众利益,又要巩固党的执政根基。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关键在于将思想自觉转化为行动自觉,以制度为保障、以实干为支撑,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地见效。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校准思想“定盘星”。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深刻理解“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硬道理”,引导干部从政治高度看待政绩,把是否促进高质量发展作为检验政绩观的重要标准,始终保持正确发展方向。

二是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用好实干“指挥棒”。健全差异化、精准化的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体系。优化指标权重,大幅提高科技创新、生态环保、民生保障、风险防控等指标占比;引入第三方评估与群众满意度调查,让政绩评价更接地气;强化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奖惩激励挂钩,让实干者有舞台、得重用。

三是坚持实事求是,锤炼务实“硬作风”。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尊重客观规律、立足本地实际。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引导干部深入基层、摸清实情、找准症结;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让干部集中精力抓落实;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的干部撑腰鼓劲。

四是聚焦重点任务,创造发展“新业绩”。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最终要落到推动发展的具体行动上。聚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围绕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精准布局项目,坚决杜绝盲目投资、低效重复建设;统筹发展与安全,把安全发展贯穿始终,防范化解金融、债务、生态等重大风险;推进共同富裕,聚焦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痛点,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淡超)

(作者单位:中共咸阳市委党校)

责任编辑:赵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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