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07 14:57:09 来源: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咸阳车主们
咸阳市出台
中心城区机动车
停放服务收费全新标准
将于7月20日正式落地执行!
解读来了!
一文带你吃透所有变化
停车不花冤枉钱!

为什么要调整停车收费标准?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和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中心城区“停车难、停车乱”问题日益突出。目前,中心城区小型机动车保有量已超过31万辆,而各类停车泊位仅有约20万个,缺口巨大。特别是在医院、学校、商业区、老旧小区周边等重点区域,车位紧张与乱停乱放并存,不仅影响城市形象,也干扰了市民的正常出行和生活秩序。
与此同时,咸阳市现行道路停车收费标准(小型车3元/次)自2009年沿用至今,已逾17年未作调整,收费标准偏低,导致部分公共停车位被少数车辆长期占用,本该“快停快走”的道路泊位变成了“固定车位”,大大降低了泊位周转效率。此外,2020年起在部分路段试点的智慧停车计时收费(前半小时免费,首小时2元,之后3元/小时),虽然有效提高了车位周转率,但群众普遍反映全天最高38元的收费标准偏高,需要进一步优化。
因此,经咸阳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对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进行系统性调整,既是破解停车难题的迫切需要,也是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完善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的具体行动。
收费标准适用范围
咸阳市中心城区(秦都区、渭城区、兴平市的阜寨西吴街办,西咸新区除外的行政区划内365平方公里)内依法施划设置的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政府财政性资金及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投资建设的停车场所;火车站、公路客运站、公交枢纽站等配套停车场所;医疗、文化、学校、体育、公园、广场等具有垄断、公益属性停车场所;其他依法依规纳入政府定价的停车场所。
新收费标准仅适用于以上政府定价停车场(泊位),市场调节价停车场收费标准由经营者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主制定。也可参考执行同类区政府定价停车场收费标准。
哪些时段收费?夜间免费吗?
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时段为每天8:00至21:00,其余时间(夜间21:00至次日8:00)免费。这样既满足了白天办事停车的需求,又照顾了周边居民夜间免费停放的需求。
地面、地下公共停车场:实行24小时计费,夜间(20:00至次日8:00)收费标准较日间(8:00至20:00)低。
政府定价停车场(泊位)新收费标准到底怎么收?

有哪些优惠政策?
30分钟免费。所有政府定价停车场及道路泊位,停车不超过30分钟一律免费,鼓励短时停车、快停快走。车辆驶入同一停车场所(泊位)形成一次连续停放行为的,无论是否跨日(时段),均只能享受一次30分钟内免费政策
免费停车车辆: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有标识的行政执法车、应急救援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环卫车、园林绿化车、医疗废弃物转运车、市政设施维护车、殡葬车免收停车费。
残疾人停车收费优惠政策:残疾人合法驾驶的机动车(残疾人本人持有效的残疾人证、驾驶证、行驶证)在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停放,免收停车费。
新能源汽车优惠:绿色牌照新能源汽车在城市道路泊位停放,1小时内免费,超过1小时后按八折收费;在其他政府定价停车场停放统一按八折收费。
鼓励包月优惠:停车场经营者推出包月、包季、包年服务的,实际收费应低于单日累计金额总和,鼓励推出更亲民的长期停车方案。
(注:具体优惠政策详见《咸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新标准与之前相比有哪些变化?
一类区道路泊位试点路段,首小时后收费标准从3元/小时降至2元/小时,全天最高从38元降至20元,群众反映“收费偏高”的问题得到解决。原3元/次的非试点道路泊位,如果长时间停放(如超过3~4小时),费用会有所上升,目的是使长期占用车位的车辆主动离开,把车位留给更需要的人。一、二类区全面实行计时收费,取代过去的路边停车“一次3元”粗放模式,引导市民规范停车、快停快走。
新政策的积极意义
亲爱的市民朋友,停车难是每个城市发展都会遇到的难题。新政策的目的是通过价格杠杆,让有限的停车资源流动起来,让真正需要办事的人有地方停车,而不是被少数车辆长期占用。请您理解并支持。
短时停车:30分钟内免费,办事、接送人很方便。
长时停车:建议停到外围或地下停车场,收费更低,还有包月优惠。
夜间停车:道路泊位夜间全免费,不影响周边居民。
文明停车:请勿乱停乱放,共同维护城市秩序。
政策何时开始执行?
新标准自2026年7月20日起正式执行。过渡期间,相关部门将做好政策宣传、系统调试、公示牌更换等准备工作。届时,各政府定价停车场会按要求在显著位置设置统一公示牌,标明收费类区、收费标准、收费时段、优惠政策、投诉电话等,请留意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