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咸阳这些路段货车限时禁行→

发布时间:2026-07-17 17:46:24 来源:咸阳市生态环境局  咸阳市交通运输局 咸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7月16日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

咸阳市交通运输局

咸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联合发布公告

自8月1日0时起

对咸阳市咸北大道、咸宋路

部分路段及周边的105县道秦都段

实施货车限时通行管控措施

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对咸北大道、咸宋路部分路段实施货车限时通行的通告

为加强咸阳市城区道路交通安全,切实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决定自8月1日0时起,对咸阳市咸北大道、咸宋路部分路段及周边的105县道秦都段实施货车限时通行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路段

1.咸北大道(北塬大道至北上召十字段)。

2.咸宋路渭城段(吴家堡转盘至高干渠段)。

3.五陵塬旅游路东段(咸北大道至崔家村段)。

二、管控车辆

中重型柴油载货汽车(含牵引车和挂车)、中重型专项作业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车辆(以上车辆均包含外埠号牌和燃气货车)。

三、管控时间

每日夜间20:00至次日8:30禁止管控车辆通行,其余时段通行不受限制。启动重污染天气响应时,实施24小时全天货车禁行管控。

四、绕行路线

沿312国道往西安方向过境货车可经店张收费站通过高速绕行。沿咸兴路往西安方向过境货车可经兴平收费站通过高速绕行。自西安往兴平、礼泉、乾县方向货车沿福银、连霍高速公路绕行。

五、管控规定

1.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以下厢式货车,新能源货车(不包含渣土清运和商砼车辆)每日交通高峰时段(7:00-8:30、17:30-20:00)禁止在管控区域通行,其余时段通行不受限制。

2.运送用于保障管控区域内生产、生活、工程建设等物资物料的货运车辆,应当为新能源或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车辆。

3、因生产生活、重点工程建设等需要,确需在管控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中重型货车(含燃气)、专项作业车、渣土清运和商砼车辆,可通过“交管12123”APP“城市货车通行码申领”申办货车电子通行码,按核准的路线、时间通行。

4.各类执行急救、消防、抢险、救援和城市运维保障任务的特种车辆不受通行限制。

本通告有效期为2026年8月1日0时至2027年3月31日24时。凡违反相关规定的,由公安交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

咸阳市交通运输局

咸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7月16日

责任编辑:殷萌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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