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全市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启动

发布时间:2026-01-07 09:14:47 来源:咸阳日报

1月6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1月5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5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公告》,正式启动全市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工作,明确2025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在全市范围内设立登记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年度报告填报及公示。

据了解,本次年报支持多渠道便捷申报,经营主体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陕西政务服务网,或手机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秦务员”小程序、“陕西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自主填报。其中,个体工商户除上述线上渠道外,还可直接向登记地市场监管部门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为减轻企业申报负担,此项工作已实现各类年报“一个入口、一次填报”,经营主体可同步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税务部门相关年报事项。此外,海关管理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需分别报送海关、商务、外汇、农业农村等对应部门相关事项,工业产品获证企业需同步报送2025年度相关年报内容。

年报公示是经营主体的法定义务,填报单位需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及时性负责。对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并公示的,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处罚款;企业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且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将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若存在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也将被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吊销营业执照,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相关职务。市场监管部门将强化信用监管,在市场准入、政府采购等工作中实施联合惩戒,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年报公示不收取任何费用,经营主体切勿登录钓鱼网站、点击非法短信链接,警惕身份不明人员、冒充市场监管人员的虚假来电及第三方机构快递件,避免因泄露企业或个人信息、银行卡号造成经济损失。(咸阳融媒全媒体记者:高依/文)

责任编辑:赵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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