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21 09:27:24 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咸阳市彬州大佛寺石窟保护条例》获批
人民网西安1月20日电 (记者白鸽)1月18日,《咸阳市彬州大佛寺石窟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将于6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大佛寺石窟保护的对象包括:构成大佛寺石窟整体的历史风貌和自然环境;保护范围内洞窟建筑、洞窟崖面、古遗址等;洞窟内造像、题记以及构成洞窟整体的其他部分;文物藏品和其他重要资料;保护范围内地下文物;其他依法应当保护的对象。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大佛寺石窟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刻画、涂画、张贴或者以其他方式损坏文物的;在设有禁止拍摄标志区域内进行拍摄的,或者擅自进入未开放区域的;挖山取土、采石、采砂、开矿,修建坟墓,堆放垃圾、排放污水等可能损害文物安全、破坏生态环境的;存储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设置户外广告设施,修建人造景点和其他与文物保护无关的工程的;焚烧秸秆、草木、垃圾,或者在非指定地点吸烟、燃香等行为的;损坏水电气、通信和防雷、消防、安防等设施设备的;擅自测绘文物、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擅自拓印大佛寺石窟雕刻品的;未经批准使用无人机或者其他航空器低空飞行的;其他影响文物保护、文化传承利用和破坏历史风貌、周边自然环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