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01 09:56:42 来源:咸阳日报
萧之葆,字养泉,号筱梅,今旬邑县人,经历科举荣光、宦海沉浮、乱世归隐的坎坷人生。他以才学立身,以清廉自守,以家国为怀,成为晚清到民国时期陕西关中地区一位具有传奇色彩的名士。

萧之葆的书法作品。
天资卓绝逆境苦学中金榜
清同治八年(1869),萧之葆生于三水县前义阳村(今旬邑县马栏镇前义阳村)。他自小天资异禀,五岁启蒙读书,能过目成诵,无需反复点拨便能领会要义;九岁提笔习作,诗文落笔便有章法,字句间尽显灵气;十岁时孤身赴乾州(今乾县)应试,在众多考生中脱颖而出,夺得秀才第二名,才气惊艳全场。陕西学政樊介轩听闻其名,亲召面试,阅完他的诗文后击节赞叹“志和音雅,理达词明”。自此,“童才子”的美名传遍关中士林,成为一时佳话。
然而,萧之葆的求学治学之路却并非一帆风顺。青少年时期,他家境本就贫寒,他却接连遭遇母亡、父逝、兄卒的三重打击,一夜之间从稚子沦为孤儿。但命运的磨难未曾磨灭他求学的初心,为补贴生计,他白日辛勤劳作,肩头扛起生活的重担;夜幕降临,便秉烛苦读至深夜,借着微弱的灯光啃读典籍,寒来暑往从未间断。这份在逆境中坚守的韧劲,为他日后的科举之路与人生格局奠定了坚实根基。
功夫不负有心人,清光绪十二年(1886),萧之葆中副贡优增生;光绪十五年(1889),再登乡试榜单,获第二十九名举人;光绪二十一年(1895),历经会试、殿试的层层严苛遴选,他中第三十六名进士,朝考钦定一等第二十六名,顺利入选翰林院庶吉士,圆满完成了从寒门学子到朝堂官员的华丽蜕变。
为官清廉执法如山守气节
光绪二十四年(1898),萧之葆翰林院深造期满,授刑部主事,开启了长达十四载的为官生涯。他自幼饱读诗书,尤精律法,加之娴熟案牍处理,上任后不久便凭借过硬的专业能力,历任四川、直隶、贵州等司主稿,光绪二十七年(1901)赏加四品衔,光绪三十三年(1907)升授制勘司员外郎,继升审录司郎中,宣统二年(1910)旨放云南大主考兼考试法官,录滇中名士多人。
彼时,清末官场积弊丛生,贪腐之风盛行,萧之葆却始终坚守“清如水,执法如山”的准则,不趋炎附势,不畏惧权贵,在举世混浊的官场中守得一方清明。特别是绥远都统贻谷案件的审理,让萧之葆名噪京城。该案中,涉案王妃与属吏通奸作案,事后不仅毫无悔意,反而大闹法部、要挟朝廷,气焰嚣张至极。朝野上下因忌惮王府势力,多有顾虑,不敢秉公处置。萧之葆却挺身而出,顶住各方压力,深入核查案情,搜集确凿证据,最终依法判处王妃与奸夫死罪,以铁腕手段彰显了律法的威严。这件事后,京城舆论盛赞他“署清如水,执法如山”,此后京师凡有疑难积案,朝廷多委派他审理,足见对其之信任。
任职期间,萧之葆不仅断案公正,更心系狱政民生。他常巡查监狱,看到罪囚境遇,严令禁止禁卒胥吏勒索、虐待罪囚,逐渐肃清了狱政中的歪风邪气,让底层罪囚也能免受额外欺凌。清末维新浪潮涌起时,他没有固守成规,而是秉持救亡图存之心,积极接纳新思想,提出“辟未有之局,创更新之俗,茂变通之利,资治国之实”的改革主张,字字切中时弊,被开明大臣与有识之士赞为“义吐光芒,卓尔不群”。凭借卓越的才干与操守,萧之葆的仕途稳步攀升,最终于宣统三年(1911)任法部律学教官、署理法部参议,授中宪大夫、晋通议大夫,抵达仕途巅峰,成为朝廷倚重的得力官员。
隐居岩穴清贫自守拒尘嚣
武昌起义爆发后,清王朝大厦将倾,袁世凯窃取革命果实,妄图复辟帝制,此举令心怀天下的萧之葆痛心疾首。他深知乱世之中,官场早已沦为争权夺利的战场,难以坚守初心与气节,遂毅然弃官西归,隐居于故乡栒邑的飞云洞(今官家洞)。这座高悬于峭壁之上的石窟群,洞套洞、洞连洞,易守难攻,远离尘嚣,成为他坚守气节、安放心灵的精神家园。
隐居的二十八年里,萧之葆过着极为清贫的生活,每日往返于数十丈高的岩谷之间,亲自打水、拾柴,三餐常无着落,甚至多次出现断炊之困,但他始终面无戚容、心无怨怼,无功不受禄,保持着文人的傲骨与尊严。民国时期的乱世之中,权贵们纷纷想借他的名望巩固势力,甘肃督军陆仙槎、河南督军胡景翼、岳西峰等多次遣使,邀其出山任职,都被他以“一臣不事二主”为由一一婉拒。民国三十年(1941)陕西省主席祝绍周月致面粉3袋,栒邑县长黄肇南赠送小麦5石,他均以无功于民而执意不受。数十年间,萧之葆拒绝了所有拉拢与施舍,在岩穴之中守得一份清净与气节,不与乱世同流合污。
心系家国赤诚一片照千秋
归隐山林并不意味遁世消沉,萧之葆始终心系家国文脉与民族大义。1923年春,陕西督军刘镇华派永寿县知事王子益入山,邀请他纂修《陕西省通志》,萧之葆念及文脉传承的重要性,以“不从政”为前提应允赴省城,担任分纂。五个月后,他因不愿沾染官场是非,便以病为由辞职归隐,再度闭门谢客。
1924年冬,栒邑县知事黄宗坚请其出山续修县志,他欣然应允,奔走县城,搜寻资料,查阅文献,撰写志稿,没几个月,战乱纷起,加之黄宗坚卸任,修志之事搁浅,他只好再次归山,不再踏足县城。1935年冬,栒邑县长高越天重议续修县志之事,请萧之葆出山修志,这时萧之葆年已66岁,染病在身,视力下降,不能亲笔撰写,他躺在病榻之上,通过口述,让外甥蒲绍先、次子萧国駪记录整理。虽然此时的萧之葆贫病交加,甚至沦落到“稻粮不继,晨夕断炊”之地步,但他“不取公家之俸给,复不受地方之馈赠”,凭着对家乡的痴爱之情,以顽强的毅力,历时八个月,口述完成了6册15卷,长达50万字的《续纂栒邑县志》。陕西省主席邵力子阅后极为赞许,计划将其刊印发行,作为全省修志的范本,可惜因邵力子卸职,此事最终未果,成为后世一大憾事。
萧之葆虽归隐山林,却始终心系国家命运。1936年西安事变后,国共两党携手抗日,民族危亡之际,为支持八路军抗击日本侵略者,他不惜典卖自己仅有的衣物,将所得款项全部捐赠,这份不计个人得失的爱国之举,赢得了朱德总司令的锦旗嘉奖。后来,在党的关心下,他当选为关中分区参议会议员,又在陕甘宁边区第二届参议会第一次会议上以“筱梅”之名,当选边区参议员。
文韵流长风骨峭峻启后人
萧之葆一生多才多艺,除精于律学外,尤擅诗文、书法,即便隐居期间,也始终笔耕不辍,将毕生感悟与才情倾注于笔墨之间。数十年间,他留下了《西曹驳案》一卷、《爱春华诗文》二卷、《陶居塾诗文》二卷、《余墨录》一卷等著作,字字句句皆是心血结晶,兼具律法智慧与文学底蕴。令人扼腕的是,这些珍贵典籍与他珍藏的名贵字画,均被以“破旧立新”之名焚毁,传世之作尽失,成为文化史上的一大损失。
1944年,萧之葆离开隐居多年的飞云洞,迁居店头村,次年(1945年10月27日)因病逝世,享年76岁。萧之葆以岩穴归隐,却不坠家国之志;以清贫自守,却甘为大义倾囊。他的事迹与品格,早已融入这片土地的肌理,成为关中大地不朽的人文丰碑,激励着后人坚守初心、砥砺前行。(李小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