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09 14:52:01 来源:平安淳化微信公众号
近日,淳化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依法查处了一起无人机违规飞行行为,对未取得飞行许可、擅自超高飞行的违法行为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切实维护辖区低空领域安全。
4月3日,巡特警大队民警在城区巡逻时发现有无人机违规超高飞行,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经查,违法行为人刘某在未办理飞行许可、未完成空域报备的情况下,操控无人机超出120米法定限高飞行,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对低空安全、地面群众人身及财产安全构成安全隐患,巡特警大队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淳化公安郑重提醒,无人机并非“想飞就飞”,未经审批报备、超限高飞行、无证飞行、在禁飞区违规飞行等均属违法行为。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非法穿越国(边)境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请广大无人机使用者严格落实实名登记、空域报备、限高飞行等法定要求,自觉遵守低空飞行管理规定。
温馨提示
为方便群众合规飞行,咸阳市公安局推出秦“e”飞微信小程序,无人机飞手可在线完成飞手登记、无人机备案航线报备、法规查询等业务,实现“指尖报备、便捷飞行”,共同守护安全有序的低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