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17 10:24:26
4月10日,记者从咸阳市文物局获悉,陕西省文物局公布的《陕西省第三批革命文物名录》中,咸阳市入选3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截至目前,全市不可移动革命文物总数已达79处,可移动革命文物共897件(套)。
此次入选的3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分别为:礼泉县秋步月烈士墓、泾阳县苗家祥烈士墓和永寿县烈士陵园。该名录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为基础编制,进一步充实了全市革命文物资源家底,为系统保护、科学管理、活化利用提供了坚实支撑。

礼泉县秋步月烈士墓。(资料图)
据统计,咸阳现有不可移动革命文物79处,其中遗址旧址类37处、建筑类18处、陵园类15处、墓葬类9处。按保护级别划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5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9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52处。
按照中央宣传部、国家文物局有关工作部署及省文物局统一安排,咸阳市文物局组织各县市区文物部门全面梳理排查辖区革命文物资源,并广泛征询宣传、党史、退役军人事务等相关部门意见。经省级核查与专家严格筛选,陕西省第三批革命文物名录正式核定公布。
咸阳市文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名录公布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推进革命文物保护传承工作。统筹做好三批革命文物的保护修缮和日常养护,重点推进马栏革命旧址、安吴青训班革命旧址、习仲勋亭北村革命活动旧址等的系统性保护修缮,提升保护利用水平。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深入挖掘渭北革命根据地、八路军云阳改编、爷台山反击战等咸阳红色史实价值,打造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与精品展陈,传承红色基因。持续加大革命文物排查力度,规范开展认定、公布、定级等工作,健全基层管护队伍与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夯实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基础。(咸阳融媒全媒体记者 陈静/文)